画皮姐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加大环评审批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攀枝花环境保护

作品分类:全部文章 2019-04-15

画皮姐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加大环评审批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攀枝花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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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18〕12号),全面推动攀枝花市高质量发展,市环境保护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环评审批服务改革,实行“无条件服务、有条件审批”,加快推进高质量审批、高效率审批,助推项目健康、快速落地。

王东|摄影
无条件服务 ▲▲▲
(一)提前介入,分类服务。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的沟通和联系,建立环评审批服务指导“清单”,对环评全过程进行分类指导服务:对尚未启动环评文件编制的项目,每两周跟踪服务一次,提醒企业尽快启动环评文件编制工作;对正在开展环评文件编制的项目,每周跟踪服务一次,掌握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协调解决;对环评文件已通过技术审查正在报批的项目,每周跟踪服务一次,督促环评编制单位加快修改进度,尽快报批。
目前,市环境保护局已经建立了今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立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指导“清单”,逐一跟进了项目环评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指导服务。1—7月,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立项项目47个,其中30个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手续,其余17个正在按程序推进。后续,市环境保护局将更新“清单”、跟进指导服务。
(二)简政放权,对部分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环评实行豁免。建立《攀枝花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清单》(试行),将社会事业与服务业、旅游业、环境治理业、城市基础设施等11个行业大类中83个小类建设项目纳入豁免清单,对纳入豁免清单的建设项目不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
(三)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对审批时限进行压缩。一是压缩评估时间,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时间压缩至18个工作日;二是压缩审批公示时间,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编制报告书的项目拟审批公示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拟审批公示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
1—7月,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4个,平均用时28个工作日,较国家规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了一半以上。
(四)加强环评单位管理,建立约谈和通报机制。各县(区)环境保护局每季度将辖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考核和环评单位约谈情况报送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境保护局汇总后在门户网站和市政务中心市环境保护局窗口进行公布。对被约谈2次及以上的环评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全市通报,并将相关情况和处罚建议报送省环境保护厅。
今年7月,市环境保护局对上半年环评单位考核情况进行了统计,上半年,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对受理的87份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了考核,其中85个环评文件通过技术审查,2个环评文件未通过技术审查。市环境保护局对上述考核情况在全市进行公告,建设单位可根据考核情况优选环评单位,进一步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和速度。
(五)加强能力建设,充实技术支撑。一是继续配备高学历、环保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从事环评审批工作,并加强管理人员培训。二是强化评估,充分借助第三方技术评估机构力量,邀请省上专家到我市参与指导环评技术审查,加快培养环评技术审查专家。同时,不断扩充我市环评专家队伍,进一步健全专家库,提升我市环评审批的专业化水平。
今年,我市采取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环评文件进行技术评估,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第三方技术机构,省环境工程评估下属分公司四川爱欧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进一步充实了我市环评审批的技术支持。有条件审批 (环评审批"三挂钩")▲▲▲
(一)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挂钩。严格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应进入规划有相应类别的工业园区,全力推动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发展,新建化工、石化、印染、电镀、酿造、有色冶炼等项目必须进入通过区域环评且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的工业园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要依据,凡未开展或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和规划禁止准入的建设项目,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不得受理、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7月,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4个,其中工业项目26个,有25个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另外1个项目为矿山采选类项目。
(二)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挂钩。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暂停受理、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措施。充分运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成果,对于环境失信企业,不予支持其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上半年,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攀枝花市2017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告,全市有58家企业参与环境信用评价,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有1家,即攀枝花市龙兴源工贸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部门不予支持。
(三)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挂钩。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暂停受理、审批该项目环评文件。按照“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原则,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或连续两年环境质量下降的区域,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暂停受理、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
今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高,细颗粒物(PM2.5)未达到Ⅱ级标准。针对该情况,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现状监测必须监测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同时提出严格措施控制新增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1—7月,市环境保护局对不满足要求的8个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暂缓审批。
下一步工作▲▲▲
继续实行“无条件服务、有条件审批”的各项措施,加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推进环评审批更高质量、更有效率。下一步,市环境保护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
(一)对部分影响很小的项目实行评估豁免,进一步简化程序。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中,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敏感点少且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的项目,经过业务人员初审后,提交讨论并报请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实行评估豁免,仅通过专家函审后进行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
(二)试行要件“容缺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在环评审批过程中,对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审批要件试行“承诺制”,通过企业承诺在一定时间办理完成并提交后,先行进行审批,待企业办理完成后进行补充。
(三)尝试建立环评审批代办工作机制,让企业一次都不用跑。在提前介入服务工作中,对环评审批服务指导“清单”中的建设项目指定环评编制单位一位人员对环评审批事项进行代办,指定一名审批部门人员作为定点联络人员,建立审批部门—环评单位—建设单位三方沟通协作机制,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保姆式”服务。
各位企业家、环评中介机构,压缩审批时限是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加快环评审批工作需要我们一起努力,企业需要委托一家编制质量高、编制速度快的中介机构,全力配合准备详尽的项目资料。中介机构需要不断的提高编制质量和编制速度,确保编制的环评文件优质、高效。市环境保护局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环评审批在全面推动攀枝花市高质量发展中将更有作为。
来源:环评科 吉爱军
审核:严健生
编辑:李雪梅 段段(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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